院属各单位、全体教职工:
因工作需要,经学院研究,决定聘任1名研究生兼职辅导员,协助学院领导开展研究生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条件
1.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有强烈的事业心,有志于为学院发展作贡献;
3.坚持原则,依法依规办事;
4.作风正派,甘于奉献,责任心强,有担当、能干事;
二、基本资格
1.院内在编教职工,具有博士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,中共党员;
2.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(或称职)以上(调进人员或新接收人员参考原单位及现实表现);
3.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;
4.身体健康。
三、选拔聘任方式与程序
1.2016年6月15前,学院公布任职的基本条件、资格及有关要求;
2.2016年6月22日前,各系所中心向学院提名建议人选,符合聘任资格的教职工也可进行个人自荐,竞聘人员把推荐表(或自荐表,见附件1)打印签名后,交学院办公室何绍彬老师;
3.2016年6月23日前,学院办公室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;
4.2016年6月30前,学院对竞聘人员进行考察,并根据工作需要和考察结果,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,确定聘任人选,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,如无异议,则下文正式聘用,上报研究生院备案。
四、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接受学院和研究生院的双重业务指导,其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五、本通知未尽事宜,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附件1: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推荐表、自荐表 402am永利手机版
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